投入使用
- 注意电源电压! 电源的电压必须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标示的电压一致。
如果把电动工具连接在行动的发电装置上(例如发电机),由於上述装置的备用功率不足,而且也没有合适的电压调节器(例如未配备起动电流加强装置),可能在开动机器时发生功率不足或其他不寻常的反应。
操作机器时必须把机器连接在合适的电源上,并且要使用正确的电压和电频率。
接通/关闭
如要使用电动工具,请按压起停开关(4)。
如要锁定被按住的起停开关(4),按压止动件(3)。
如要关闭电动工具,请松开起停开关(4),或当起停开关卡止时短促按下起停开关(4),然后松开。
- 使用前,请先检查抛光工具。必须正确安装抛光工具,使其可以自由转动。进行至少1分钟的无负载试机。切勿使用损坏、变形或转动时会振动的抛光工具。损坏的抛光工具可能会破裂并且造成伤害。
转速预选
利用转速预选调节轮(2)也可以在运行过程中预选所需的转速。正确的转速必须视工件材料和工作条件而定,唯有实际操作才能够找出最合适的转速。
调节轮的位置 | 空载转速(转/分钟) |
---|---|
1 | 900 |
2 | 1500 |
3 | 2000 |
4 | 2500 |
5 | 3000 |
6 | 3800 |
- 附件的额定速度必须至少等于电动工具上标出的最大速度。附件以比其额定速度大的速度运转会发生爆裂和飞溅。